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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皮膚為人體最廣大的器官,展開時面積約1.8 m2,重約3~4 kg。

    皮膚包覆於人體最外面,她的最主要功能為──保護,保護身體不受外在環境的傷害;及協助內在狀態(如:體溫)的穩定。

 

    這層保護屏障的結構,基本上分為3層(由外至內):

    一、表皮層(epidermis)

    二、真皮層(dermis)

    三、皮下組織(hypodermis)

 

表皮層(epidermis)

    表皮層又能再細分為5層,由外而內依序為:

 

1.角質層(stratum corneum)

    位於最外側部分,由一層層的死細胞緊密堆疊而成,防止外物的侵害。

這些死細胞來自經特異的「細胞凋亡」(apoptosis)而來。(所謂「特異」指:不同於其他細胞一樣,在經歷正常細胞凋亡後,被分解成碎片)。

 

    角質細胞上還包覆有一層的疏水性膜,加上含有天然保濕因子(Natural Moisture Factors, NMF),能阻止體內水分的散失。

 

2.透明層(stratum lucidum)

    僅分布於手掌與腳掌,其餘部位皮膚缺乏此層。

 

3.顆粒層(stratum granulosum)

    細胞內含許多大小不一,形狀不規則的顆粒而得名。可分為兩類:

(1)不具膜的顆粒:會促進角質素聚合成角質纖維細胞,進行角化;

(2)具膜的顆粒:則在被胞吐後形成防水脂層,阻斷來自底層血管提供的養分,使細胞死亡。

 

4. 棘狀層(stratum spinosum)

    表皮最厚的一層,下層細胞接近圓柱狀,愈上層愈形成橫向多角形,各細胞成幅射狀放出刺狀細胞突起。

 

5.基底層(stratum basale)

    具細胞分裂活性,位於表皮的最底層,鄰接真皮層,由真皮乳頭層中的毛細血管補給營養,能進行細胞分裂而新生表皮(角質)細胞。

 

    角質細胞由基底層開始分裂生長,並逐漸向外遷移,由內而外形成4(或5)層不同的結構。依不同部位,由底部至體表之週期約為20~30天不等,其中臉部皮膚的週期約為28天。

 

    表皮層中除了主要的角質細胞外,尚含有執行特定功能的特異化細胞:

「黑色素細胞(Melanocytes)」位於表皮的基底層間,提供細胞黑色素抵擋紫外線曝曬傷害。

 

    「蘭格罕細胞(Langerhans’ Cells)」為抗原呈現細胞(antigen presenting cell, APC),分佈在表皮各層,以棘狀層中最常見;在真皮層血管週圍也可見。屬於免疫系統的一部份,具偵測外來異物(病源)功能。

 

    「梅克爾氏細胞(Merkel’s cell)」為觸覺受器。

 

真皮層(dermis)

    真皮層作用為:提供表皮層有力的支持。主要由膠原蛋白纖維(I型/III型)、彈力蛋白纖維及一些基質(如:玻尿酸……等蛋白多醣)構成。因此帶給皮膚彈性,能緩和來自體外的物理刺激,但隨年歲增長,這些結構物的新陳代謝能力會漸漸衰退,而容易發生皺紋。

 

    此外,真皮層中尚含有神經末梢、汗腺、淋巴管……等附屬器官,對於感覺、體溫調控與免疫系統亦扮演著重要角色。

 

    真皮層依形態可分為兩層:

1.乳頭層(Papillary dermis)

    為疏鬆結締組織,其上方(即人體外側)以乳突狀形式與表皮層相連,避免兩層因外力而分離。而這相連邊界的緊密程度,影響了表皮層的活性表現,因為在此層中含有供應表皮層的毛細血管(但血管不會進入表皮層),負責運送表皮層所需的養分並帶走所產生的廢物,故兩層之間接合狀態愈好,表皮層會愈健康。

 

2.網狀層(Reticular dermis)

    為緊密結締組織,厚度多變,一般較乳頭層為厚。含有許多皮膚的附屬器官如毛囊(hair follicle)、皮脂腺和汗腺等,其下與皮下脂肪相接。

 

「感覺神經」:能在受到外在環境刺激時,產生冷、熱、壓、痛、觸等不同感覺,通知身體予以因應。

 

皮下組織(hypodermis)

    主要由脂肪細胞構成。能防止熱量散失,緩衝外在環境的物理刺激,並可作為供給能量與儲存能量場所。此外與身體之肥瘦、曲線美有密切關係。

 

    除脂肪組織外,還具有「血管」:包括動脈網及靜脈網。從皮膚下層動脈網伸出進入真皮層,在此形成微血管環供給皮膚養分。

 

    

 

    另外皮下組織的存在,能增加整體皮膚的延展能力。若去除這些皮下組織,會令軀體動作時,皮膚與內部發生摩擦,而限制動作的運動幅度。

 

皮膚附屬器   

    包括指甲、毛髮、汗腺與皮脂腺等,分布於皮膚之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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